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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视听稳居我国第一大互联网应用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4)》27日于正在成都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发布。《报告》显示,网络视听“第一大互联网应用”地位愈加稳固,用户数10.74亿,使用率达98.3%。网络视听市场规模超1.15万亿元,企业66万余家,网络视听已成为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 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10.74亿,网民使用率为98.3%。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视听用户规模与排在第二的即时通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领先优势从2022年的184万人提升到2023年的1414万人。移动端视听应用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超3小时,短视频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151分钟,网络视听仍然是“杀时间第一利器”。2023年,移动互联网用户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435分钟;移动端网络视听应用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187分钟,超过3小时。其中,短视频应用的用户黏性最高,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151分钟,随后依次为长视频应用(112分钟)、娱乐/游戏直播应用(63分钟)和网络音频应用(29分钟)。 《报告》显示,网络视听市场规模突破万亿,以网络视听业务为主营业务的存续企业共有66.08万家。其中,2019-2023年成立并存续企业约31.41万家,占总数约47.5%。网络视听已逐渐成为激活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引擎,发挥着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全网短视频账号总数达15.5亿个、职业主播超过1500万人,网络视听提供了新就业渠道。截至2023年12月,以网络视听业务为主的平台上,短视频账号总数达15.5亿个。截至2023年底,我国职业网络主播数量已达1508万人。短视频直播拉动消费效应明显,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用户因看短视频/直播购买商品,超四成用户认为短视频/直播已成为主要消费渠道。其中,53.7%的用户经常收看电商直播/直播带货,较2022年(30.3%)增加23.4个百分点,增速最快。而最近半年,用户经常收看旅游/风景类短视频的比例为44.4%,较2022年(28.1%)提升了16.3个百分点,从第十名跃升至第四名。 《报告》指出,活跃用户头部平台聚集效应明显。网络视听是大众“文娱大餐”的重要供给,2023年度上线长视频作品1.7万余部,主要长视频平台作品存量达12万余部。据各平台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主要长视频平台作品存量达12万余部;2023年度上线作品量达1.7万余部。截至2023年12月,网络音频、网络音乐总作品量超过2.7亿个。网络视听内容规模庞大。此外,调查数据显示,经常观看微短剧用户占比达39.9%,仅次于电视剧/网络剧和电影/网络电影。其中,31.9%的用户曾为微短剧内容付费。(记者 邢晓芳) 来源:文汇报
  • 5G解锁数字春耕新模式       春耕时节,在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所辖村落的70多万亩农田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数字春耕”拉开帷幕。   田间地头,实时测亩器、无人作业机正在高效运转,作业监控通过手机即可实时查看,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山东移动赋能打造的“天空地一体化农业大数据智慧管理平台”,将现代化农机、农业技术、农田管理连接起来,实现了智能化耕种、植保、浇水施肥、适时收获,擘画了一幅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蓝图。   实施精准种植,提升农业精细化水平。该平台基于环境数据采集、视频图像识别、环境智能调控、水肥智能决策四大关键能力,实现作物生长的全维度监测。利用5G传感设备,全面检测环境中的物理参数,进而通过智能分析和优化来满足作物的最优生长需求。根据作物生长模型设定阈值,当某一数据超出限值时,系统将自动向农户发送告警信息,助力农户及时进行作物补救。   打造智联农机,助推农业高效化发展。依托移动5G广覆盖700M网络,结合网联农机作业监管套件、辅助导航套件等配套设施,完成农机5G智能化改造,针对标准作业场景,实现无人作业、实时测亩、全程农机调度等功能,实现农机作业统一管理,系统提升农业园区设备联网化、智能化水平。   智慧环境监测,实时气象云上掌握。将传统气象站与5G CPE结合,实现5G无线农业环境自动监测,让设备之间通过网络形成数据互联。空气温度、湿度、有效光合辐射、CO2、风速、风向、气压、降雨量等数据实时呈现在“天空地一体化农业大数据智慧管理平台”上,实现了农作物生长环境的可视化管控。(作者:陈珂 尹艺媛 王凯) 来源:人民邮电报
  •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关注6G、人工智能       日前,工信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使标准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行动计划》从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及组织实施八个方面着手制定,其中多项涉及6G、人工智能等领域。   在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关键领域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强化下一代互联网、元宇宙等新兴领域标准化预研究等。   在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领域,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聚焦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融合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快标准研制,释放新型基础设施效能等。   在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方面,《行动计划》提到,要开展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效能。(记者 吴皓琨) 来源:人民邮电报
  • 首批量子测量领域国家标准发布      26日,记者从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了解到,由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归口管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牵头制定的6项国家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发布的首批量子测量领域国家标准。   这6项国家标准分别为《量子精密测量中里德堡原子制备方法》《精密光频测量中光学频率梳性能参数测试方法》《量子测量术语》《原子重力仪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单光子源性能表征及测量方法》《光钟性能表征及测量方法》。   标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量子测量是利用量子特性(能级跃迁、相干叠加、量子纠缠)获得突破经典测量技术极限,开拓物理信息感知维度的新一代精密测量感知技术。这些技术将在惯性导航、时间基准、目标识别、地形测绘、医学检验、物理学基本原理检验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此次发布的6项国家标准提供了量子测量领域的基本术语和定义,规范了光学频率梳、光钟、单光子源、原子重力仪等核心产品性能测试方法,以及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里德堡原子制备方法,为我国量子测量领域科技、产业、标准化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2019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领域标准化技术归口,秘书处设在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在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的技术指导下开展包括量子计算和精密测量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标委会推动成立了国际首个量子技术焦点组(FG-QIT4N),组织制定的我国首个量子信息领域国家标准《量子计算 术语与定义》于2023年5月正式发布。(记者 王延斌) 来源:科技日报
  • 香港科技大学推出首批“AI讲师”       3月下旬,记者从香港科技大学获悉,该校以人工智能为依托设计出10位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AI讲师”。学校希望通过“AI讲师”,创新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高课堂参与度,并期望未来能够结合学生喜好和兴趣,设计出个性化的“AI教室”。   香港科技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AI讲师”由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计算媒体与艺术学域讲座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元宇宙与计算创意研究中心主任许彬带领团队研发而成,使用虚拟形象为学生授课。他们自主研发的3D动作生成系统,令制作出来的“AI讲师”动作更流畅自然。研发团队在每节课后收集学生反馈,了解不同风格、语言及表达方法的“AI讲师”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对“AI讲师”进行调整。   许彬表示,“AI讲师”不但为学生带来新的学习体验,还为数字化教学带来全新研究方向。“‘AI讲师’可以与教师互为补充,让一些较沉闷的课题变得更有趣,也可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帮助教师探索新的教学模式。”许彬说。   据悉,香港科技大学安排 “AI讲师”教授“创意社交媒体”课程的部分内容,教学内容包括用社交媒体提升故事叙述能力、了解社交媒体对社会的影响等,让学生掌握社交媒体特点,学习如何运用多媒体技术等进行相关学术研究。该课程面向香港和广州校区的学生进行异地同步教学。   此外,香港科技大学将大力建设智慧校园,推出“AI校园大使”,与学生进行语音互动交流,并解答其学习和生活的各类问题。(记者罗云鹏 通讯员张者昂 林淑媛 邓慧仪) 来源:科技日报
  • 废旧家电家具也是宝藏资源 我国家电家具市场已进入“增量和存量并重时代”,更新报废量很大,去年废旧家电回收总量达450万吨。然而,居民在处理废旧家电家具时,经常遭遇回收网点距离较远、报价偏低等痛点,具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则常常面临产能不饱和、难以大规模直营发展等困境。 对于这些难点,商务部等部门印发通知,一方面加强社区回收网点建设,有利于提升交投废旧家电家具便利性。另一方面,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同时发展“互联网+回收”,扩大交易、租赁规模,推动回收体系良性运转。 破解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难题,还有诸多工作尚待进一步落细落实。比如持续提高居民环保回收意识;制修订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范、估值评价规则等标准;规范拆解废旧家电家具,提高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等。只有推动相关企业、流通平台、社区、居民等各方都参与到回收利用体系中,实现高效联动,才能更好推动再生资源获得“新生”。 当前,我国正大力倡导家装消费品换新。废旧家电家具等产品回收,一头连着废物利用,一头连着百姓消费升级。旧家电家具“下岗”,新家电家具才能“上岗”。建立科学健全的回收体系,让废旧家电家具有出路、有销路,对于释放消费潜力具有重要意义。期待更多废旧家电家具变成宝藏资源,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向斯佳) 来源:经济日报
  • 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成为外贸发展的一个亮点。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发展规律,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并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我国跨境电商蓬勃发展   当前,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我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规模持续攀升。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位。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41.5%。   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2023年网上零售额15.4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连续11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随着网络零售业务深度拓展,我国电子商务与工业、农业、跨境贸易等领域的融合不断加深。在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应用落地深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领域,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走出本地、进入城市;在外贸领域,丰富多样的产品货物通过电子商务出口到世界各地。同时,各地积极打造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优势,服务城市和区域市场体系、产业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我国已有170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当前,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正积极拓展新技术的应用场景,并以此探索打造比较优势,采取精细化运营模式,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总体来看,我国电子商务已进入更注重发展质量的阶段,在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稳外贸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跨境电商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从发展规模看,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逐步提升。其中,出口1.83万亿元、增长19.6%,进口5483亿元、增长3.9%。从发展模式看,跨境电商零售模式快速发展,中间环节不断缩减,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根据有关研究报告,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模式中,企业对企业(B2B)交易占比为75.6%,企业对消费者(B2C)交易占比为24.4%,其中B2C交易占比持续增长。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主体超10万家,建设独立站超20万个。广大中小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大力拓展全球市场,逐步在全球数字化浪潮中成长为新型贸易经营者。跨境电商平台也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品牌化经营,努力为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作出贡献,成为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我国跨境电商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得益于我国推出一系列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持续推进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得益于我国持续推动技术、渠道、政策、服务等多方面创新。   积极推动各方面创新,为跨境电商发展注入动力。一是积极利用新技术。牢牢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5G等数字技术迅速发展的机遇,推动新技术在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物流仓储、支付营销等领域持续深入应用,助力跨境电商行业扬帆出海。二是积极开拓新渠道。随着跨境购物需求增多,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加大海外仓储和物流网络建设力度,减少物流成本、缩短配送时长,我国快递物流企业积极对接国际物流资源,启动海外快递业务。三是积极探索新经验。我国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搭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集约化、一站式的服务功能,优化通关业务流程,提高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四是积极开发新业态。顺应市场需求推动软件开发、财税支持、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和法务合规等服务业态快速发展,孵化一批专业服务企业;同时,加快建设多功能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如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了税务登记(免税)、政策资助、独立站、统计监测等功能,加速服务提质增效。   推出有效政策组合拳,为跨境电商发展保驾护航。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统筹规划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创新高地,激发外贸主体活力,提升外贸运行效率,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推进产业数字化和贸易数字化。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等等。各地也把发展跨境电商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基于自身实际出台相关规定等,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此外,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我们大力推动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帮助中小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参与线上零售,促进国际经贸合作。   积极推进多双边国际合作,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良好国际环境。跨境电商是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发展相互促进的产物,良好的国际环境是其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参与并促进达成相关国际贸易协定,有序推进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推动形成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国际环境。不断扩大“丝路电商”朋友圈,在政策沟通、产业对接、能力建设、地方合作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务实合作,为加快多双边跨境电商合作提供了契机。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实施,与相关国家在通关便利化、线上消费者保护、关税、网络安全、计算机设施、争端解决等方面达成区域电子商务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相关进程,按照加入程序与各成员进行沟通和磋商。联合多国共同发布《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得到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贸易中心等国际组织的积极支持。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基础设施“硬联通”为重要方向,积极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跨境电商发展动脉。   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在看到跨境电商成为我国外贸发展新亮点、为世界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的同时,也要看到跨境电商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比如,各国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跨境电商发展的国别政策环境存在差异,新技术发展对市场监管、消费者保护等提出新要求,等等。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为世界经济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推进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仓储、物流、支付、数据等全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使用人民币结算。促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信息通信网络互联互通,合作推进跨境陆缆和海底光缆建设,拓宽信息通道。支持相关国家企业合作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互联互通水平。提高数字包容性,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和技术手段缩小各国之间及各国内部的数字鸿沟,大力推进互联网普及。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万国邮联等多双边谈判,推动形成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单证等方面的国际标准。积极参与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以货物贸易数字化为核心、以服务贸易数字化为延伸、以数字基础设施互通和安全为保障的国际规则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跨国物流等领域国际合作,参与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提升跨境电商服务能力。总结、推广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成功实践经验,鼓励各地借鉴成功实践经验,进一步提高跨境电商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完善一站式综合服务,助力跨境电商安全、健康发展。加快跨境物流、产业园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自主创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数字化平台,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设海外仓。   加强数字经济治理。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加强数字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快速解决在线交易争议等法律保障机制。鼓励形成政府机构、企业、消费者、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的数字经济治理及监督机制,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   鼓励创新与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精准链接消费需求、产业需求,促进传统商务活动的模式、业态创新,提供新产品和服务。比如,可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培育高新视听新业态,创新网络消费方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还可探索跨境交易流程创新,推动企业建立跨境电商营销体系,助力跨境电商业务创新发展。   (作者为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 任贤良) 来源:人民日报
  • 便利数据跨境流动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将如何便利数据跨境流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如何助力实现数据利用与安全的平衡?记者进行了采访。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对现有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数据出境制度的实施和衔接作出进一步明确,适当放宽数据跨境流动条件,适度收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便利数据跨境流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便利数据跨境流动   数据跨境流动已经成为全球资金、信息、技术等资源要素交换、共享的基础。   “为了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定》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数据出境制度作出优化调整。”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其中便利数据跨境流动的相关条款引人关注。“《规定》采用列举方式对无需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或者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的出境场景进行了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辉说,此种设计积极回应了国内外各方经营主体对中国企业出海及外国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的需求与期待,有利于高质量数据资源等优质生产要素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洪延青也认为,这些规定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数据出境的便利化程度。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客服、物流、云存储、数据分析等常见跨境贸易活动会频繁生成和传输相关业务数据。   “针对商业活动场景需求,健全细化数据跨境传输制度就极为重要。《规定》侧重针对特定场景的业务需求,在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前提下,允许国际贸易、跨境运输、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活动中产生的数据出境活动不适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标准合同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机制。”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锡锌说,此种豁免情形无疑为中国企业出海开展跨境业务提供了极大便利。   解决企业合规认定难题   “在监管实践中,部分企业对自身数据跨境传输业务的法律性质认知不够,难以准确地确认适用何种数据跨境传输流动机制。”王锡锌说。   为了在法律实施层面解决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的适用标准模糊问题,《规定》将无需适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情形予以列举。王锡锌介绍,例如,“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主要涉及跨境购物、跨境寄递、跨境汇款、跨境开户、机票酒店预订、签证办理、考试服务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共同性表现为,个人跨境活动需要高频次、无障碍地进行个人信息跨境传输。   《规定》还回应了数据跨境实践中有关重要数据认定困难的合规难题。实践中,一旦涉及重要数据出境活动,就需要严格适用特定的数据跨境传输制度。但是,企业有时因其自身业务合规水平有限,对于重要数据的识别标准和认定范围难以准确把握,往往无法确定数据跨境传输活动是否需要适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制度。   “为了提供明确且可操作的行为规范,《规定》明确,只要出境的数据不属于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说,此种制度安排化解了企业因无法准确识别重要数据而可能导致的业务不合规风险。   实现利用与安全兼顾   《规定》篇幅精炼,其中蕴含的制度创新引人注目。   数据跨境传输制度是我国探索新型跨境数字贸易活动的重要依托和安全保障。“为了充分保障‘先试先行’治理模式的落地,《规定》专门就自贸区的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增设了‘灵活变通的空间’,即通过数据清单的形式在现有数据跨境传输机制上予以‘微调’。”王锡锌说,《规定》所设置的数据清单能够让自贸区在兼顾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更多地偏向探索具有自贸区经济特色的数据跨境流动体制机制。   “《规定》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牵头制定并实施的数据跨境负面清单机制,明确豁免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负面清单外数据出境的事前评估认证义务。”周辉认为,这为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高能级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合作平台、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制度型开放基础,也为全球数据流动治理探索、积累和提供中国经验。   数据利用是目的,数据安全是保障。   “数据跨境传输制度的立法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用与安全的平衡兼顾,并且,这种平衡兼顾的方式没有停留于口号层面,而是通过具体的制度规范实现数据‘又好又快’出境。”赵精武说。   浏览全文,《规定》多项条款体现了对于“数据安全”的重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说,《规定》对重要数据和敏感个人信息提供了更加精确的保护,有利于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更好地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规定》的公布将有助于确保数据出境相关制度的准确实施,也使得监管机构能够在既有的数据跨境传输制度基础上,以更加灵活的方式预防和控制数据出境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同时确保数据跨境传输的商业效率需求。”赵精武说。(记者 金 歆) 来源: 人民日报
  • 产学研合作频出“新招” 促科创成果转化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举措”。记者采访获悉,针对产学研合作中的痛点,各方正积极探索专业科创服务经理人、校企人才联合培养、成果收益约定等新机制新模式。业内人士表示,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模式创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梗阻”。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我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8.6%,“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提升”。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大量有效发明专利,但有效专利产业化率仍然较低,科技成果转移、产学研合作仍有较大潜力待激发。   “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一条有效的路径,就是深度的产学研合作创新,而最大的潜在发力点之一就是通过产学研的合作模式、合作机制创新和更高层次的合作文化创新,来更好地支持我国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引领未来产业。”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校长孙其信近日在出席第十五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时表示。   当下,平台、高校、企业等各方,从校企对接、成果转移、企业自身落地研发成果等产学研合作全流程各个环节入手,推出新机制、新模式。   “前不久,2024年中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推进会上,一家黑龙江的农业公司将自己对于农业机械研发的需求,通过北京工业大学的技术经纪人迅速反馈给学校。这家企业短短一周内成功对接上北工大的两个学院,大大提升了校企合作的效率。”中关村智酷公司董事长赵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助力学术机构与企业实现更高效更深度的对接,赵强口中的“技术经纪人”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表示,高校的科研人员更关注研发和技术本身,而企业的需求往往更偏向市场,这就使得双方沟通面临一定困难,需要同时了解双方特点和需求的专业人员来加强对接。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推出了专业科创服务经理人的培训和服务机制。”赵强提到,以现有的高校、孵化园区等科技孵化人员为基础,公司设计了包括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在内的一整套培训体系,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目标是组建一支懂得科技创新规律、具备科创服务资源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帮助校企双方更高效、更深度对接。   科创成果转移应用不够高效同样是产学研合作面临的痛点。记者走访多家高校了解到,现有的成果转化方式中,一般将成果的70%至80%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学校持有剩余所有权以获得成果转化的收益。但这一模式下,学校持有的成果所有权作为国有资产,其处置需要更加严格的审核,大大制约了企业在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效率和空间。   针对成果转化矛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创造性地提出了“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学校所有权部分在约定收益的基础上转让给发明人,发明人获得全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学校通过转让协议享有科技成果未来收益。   据了解,相关试点开展的3年间,通过赋权试点方式转化成果44项,涉及172件知识产权、38家公司,覆盖芯片、生物医药、防腐材料等多个细分领域。   “这一模式用知识产权处置代替了股权处置,提高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时效和效率,并且充分保障学校国有资产利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校长吴枫表示。   科创成果转移到企业并非“终点”,企业自身科研力量得到提升,才能真正促进创新成果赋能产业发展。企业与高校进行人才联合培养也成为产学研合作新模式之一。   量子科技企业国仪量子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与高校共同培育,公司获得了大量优质的科研力量,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研发能力。“2022年9月,公司获批建设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立联合培养机制。由公司提供联合培养资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对公司提出的博士后研发课题提供咨询、评估、论证、优化或提出新建议,公司已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流动站联合招收11名博士。”   “第一批次进站的博士后杨博士,已经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站的博士们逐步成为公司的核心骨干,将持续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上述负责人说。(记者 袁小康) 来源:经济参考报
  • 算力券成数字经济发展新抓手       ·算力是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生产力。算力券能进一步调动广大经营主体运用算力资源的积极性,为算力产业注入更多活力。   ·要引导支持算力企业加强研发创新,为市场提供更多可选择性;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切实提升算力券管理使用绩效,避免闲置浪费。   近日,贵州向72家省内外企业发放首批算力券,用于企业购买当地算力服务或数据交易产品时抵扣一定比例费用,引发关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泽彩表示,算力券是政府发放给企业的一种创新型消费券。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引导、撬动、扶持中小企业以更少成本使用更多算力资源,进一步激发算力市场活力,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算力是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生产力。“据测算,算力每投入1元,能带动3元至4元的经济产出。”王泽彩表示,算力券这种创新形式,能进一步调动广大经营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运用算力资源的积极性,为算力产业注入更多活力。   2023年以来,多地探索运用算力券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使用当地算力资源,一些地方还专门出台了算力券管理办法。比如,成都去年年初出台了算力产业专项政策,建立以算力券为核心的算力中心运营统筹结算分担机制,每年发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算力券,用于支持算力中介服务机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科研机构、高校等使用国家超算成都中心、成都智算中心算力资源。宁夏去年8月份出台的《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提出,每年总计发放不超过4000万元算力券,用于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算力中介服务机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等使用区内超算、智算资源,开展核心算法创新、模型训练研发等。   有专家表示,算力券已成为地方推动算力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新抓手,围绕算力券的探索正不断深化。   算力券具体支持哪些企业,又是如何管理运营的?北京去年10月份出台了《人工智能算力券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人工智能算力券实施方案支持在北京注册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租用非关联方的智能算力资源(不包括存储、网络、安全等其他服务),在工业、政务、医疗、金融、教育、法务、交通、文旅、科学研究、城市管理、便民服务等领域进行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应用。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2023年9月1日及以后签订的智能算力服务合同(合同周期为一年及以内),均可享受智能算力合同额一定比例的算力券补贴。单次申领算力券金额最高不超过智能算力合同额的20%,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累计申领和兑付算力券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今年2月份出台的《贵州算力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算力券的定义、相关主体、管理规定和监督方式等。比如,明确要求算力券仅限于申领方自己使用,不得转让、赠送、买卖、质押、出借、重复使用等。算力券有效期为6个月,自发放之日起计算,逾期未使用的算力券将自动作废。需求方购买贵州算力服务或数据交易产品时,可按合同成交金额的3%给予现金券的激励,同一主体年度累计兑现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王泽彩建议,一方面,要引导支持算力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形成更丰富、便利、精准的产品体系和使用场景,为市场提供更多可选择性。另一方面,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相关管理规定,锚定成本绩效导向,切实提升算力券管理使用绩效,确保有需求的企业真正能用得上、用得好,避免闲置浪费。同时,要加强算力券使用效果“全生命周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优化,让投入的资金真正发挥应有效益。(记者 董碧娟)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