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
  • 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公布       记者2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将30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建设名单。   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包括北京(平谷)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廊坊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大连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武汉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贵阳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等。   记者了解到,本次公布的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中,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共19个,占比63%。相关枢纽依托各自资源禀赋,不断提升服务能级,深入产业链条,打造各具特色的枢纽经济。例如,宁波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布局供应链配套设施,提供物流集成服务,推动产业链提质增效。   新一批名单中,多个国家物流枢纽通过提升运行效能,助力降低物流成本。其中,周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开展基于“水水中转”的“内河+海运”接力运输模式。其充分利用内河航运连接沿海港口资源,延伸全球水运业务,相较传统陆海联运,时间缩短约13%。沈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则开展“中欧班列通关信息化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协调海关、铁路、场站等多方资源,提升多环节作业适配度,各方协同作业效率提升超过50%。   此外,一些国家物流枢纽在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服务区域对外开放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如巴彦淖尔(甘其毛都)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强化对蒙物流通道服务组织能力,不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流通加工物流条件等,打造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动相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培育提升国家物流枢纽综合竞争优势,推动我国现代物流规模化、网络化、系统化发展,构建“物流枢纽+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新模式,为系统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发展现代物流体系提供关键支撑。(记者刘园园) 来源:科技日报
  • 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公布       记者2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将30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建设名单。   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包括北京(平谷)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廊坊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大连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武汉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贵阳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等。   记者了解到,本次公布的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中,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共19个,占比63%。相关枢纽依托各自资源禀赋,不断提升服务能级,深入产业链条,打造各具特色的枢纽经济。例如,宁波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布局供应链配套设施,提供物流集成服务,推动产业链提质增效。   新一批名单中,多个国家物流枢纽通过提升运行效能,助力降低物流成本。其中,周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开展基于“水水中转”的“内河+海运”接力运输模式。其充分利用内河航运连接沿海港口资源,延伸全球水运业务,相较传统陆海联运,时间缩短约13%。沈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则开展“中欧班列通关信息化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协调海关、铁路、场站等多方资源,提升多环节作业适配度,各方协同作业效率提升超过50%。   此外,一些国家物流枢纽在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服务区域对外开放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如巴彦淖尔(甘其毛都)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强化对蒙物流通道服务组织能力,不断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流通加工物流条件等,打造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动相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培育提升国家物流枢纽综合竞争优势,推动我国现代物流规模化、网络化、系统化发展,构建“物流枢纽+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新模式,为系统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发展现代物流体系提供关键支撑。(记者刘园园) 来源:科技日报
  • 5部门发文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该部等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条服务举措,进一步健全均等普惠、功能完备、帮扶精准、基础巩固、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专业化水平。   在健全均等普惠的就业公共服务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明确属地服务责任,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地就近提供就业公共服务;统一服务事项标准,制定省级统一的服务清单,推行全国统一的标识标语等视觉识别系统;合理布局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深入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合作,促进区域服务协同。   在完善功能完备的就业公共服务内容方面,《意见》明确,全面发布就业信息,精准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广泛组织“小而专”现场招聘会;加强专业化创业服务功能建设,推进培训、孵化、服务协同;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模式,高效落实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管理,扎实做好就业援助。   同时,围绕推行帮扶精准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意见》提出,完善发现识别机制,主动、及时将服务对象纳入就业帮扶范围;实施求职就业画像,综合采取面对面倾听交流、运用职业素质测评工具等方式,精准判定其就业困难类型和程度,开展分层分类服务;强化后续跟踪回访,及时调整就业服务策略。   此外,《意见》还对强化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方式作出部署,明确加强就业信息资源库建设,加快建立全国集中管理、部省协同联动、数据实时更新的工作新模式;推进“人工智能+就业”应用,优化智能化就业服务平台,打造数智就业服务模式;强化就业大数据分析利用,支持开展重点群体精准化帮扶、就业形势智能化研判。(记者吴叶凡) 来源:科技日报
  • 《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指引(2025版)》发布       日前,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指引(2025版)》(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提出了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了常见智能技术应用场景、社会影响及其观测评估指标,规定了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一般程序和要求,构建了包括基础通用、发展与治理原则、场景应用、技术和方法、效果评价等五部分内容的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体系,为各地方、各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和规范指引。   《指引》提出,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推进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工作须遵循三方面原则。一是增进福祉,注重和谐。在社会发展层面,应以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设人与智能技术相和谐的社会环境,提升生活水平与社会福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促进和谐共生。推动社会和智能技术协同发展,降低智能技术发展造成社会冲突的风险,以技术进步促进社会发展,增强社会向心力、塑造社会凝聚力。遵守公序良俗。坚持有益社会的价值导向,坚守智能技术全生命周期中应遵循的基本伦理价值和道德观念,以科技向善引导文明行为,保障社会规范。确保公平普惠。保证智能技术应用中秉持公正平等,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多元需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偏见歧视,最大限度实现惠及全民的技术覆盖,保障全社会共享技术创新成果。   二是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在个人权益层面,应保障人类各项基本权利,尊重个人利益诉求,以技术进步促进个人发展。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障基本权利。在智能技术发展中保障个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私人财产等权利不受侵犯,切实保障智能技术在产品设计、系统搭建、应用服务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要求,确保安全、合法、高效。体现关怀救济。充分尊重对智能技术接受程度和使用意愿的个体化差异。提升各类群体技术适应性,努力弥合技术鸿沟,为无法接触技术或者技术使用困难的个体提供替代方式,促进人机和谐友好交互。保证知情同意。在产品与服务中使用智能技术应明确告知用户,明示智能产品与服务的功能与局限,保障用户的知情、同意等权利。尊重用户选择,为使用或者退出智能产品与服务提供简便易懂的解决方案。   三是包容创新,持续优化。在技术治理层面,应保障智能技术安全和系统可控,为智能技术的研发、应用与共享提供敏捷包容的发展环境。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现责任可溯。明确智能技术研发和使用等相关方的责任,建立伦理冲突和技术事故的问责机制。强化智能技术研发过程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能力,实现智能技术的可审核、可监督、可追溯。强调审慎敏捷。持续评估智能技术发展水平与社会影响,避免技术滥用与误用,禁止违规恶用。根据智能技术特征优化监管模式,建立敏捷的响应与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包容开放。推进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多元参与,推动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教育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公众互动协调。促进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跨国界交流合作,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 (作者:子千) 来源:人民邮电报
  • 15条举措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       本报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京发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以下简称《倡议》),旨在深入推进“护童计划”,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倡议》提出5方面15条举措。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压实保护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定期开展自查评估,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技术防护,构建保护网络。研发具备一键启动、防绕过功能的未成年人模式,完善涉未成年人相关应用上架审核机制,推动终端设备、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加强协同防护。三是优化服务供给,健全保护体系。积极开发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用产品和服务,以显著方式明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畅通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等权利响应渠道。四是创新技术应用,筑牢保护屏障。加强匿名化、统一身份认证等技术研发应用,优化完善家长辅助管理功能及交互界面。五是凝聚行业合力,共筑健康生态。加强信息共享、标准宣贯、案例推广等工作,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据介绍,为加强电信和互联网领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2022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护童计划”,守护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一是明确标准规范,重点围绕未成年人身份核验、监护人告知同意、分发平台审核等,制定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APP儿童个人信息处理的告知同意技术要求》等10多项标准,细化明确相关要求,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二是加强技术检测,组织建设全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监测检测平台,针对未成年人使用频率较高的教育、社交、游戏类千余款APP开展技术抽测,将儿童智能手表纳入终端进网管理,促进提升产品质量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征集发布20多个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优秀案例,覆盖社交媒体、在线教育、网络游戏等主要服务领域。组织开展公益培训宣讲等活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增进各方交流互动,凝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行业共识。(布轩) 来源:人民邮电报
  • 立足创新让低空经济乘势而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正式公布。该文件明确支持深圳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低空飞行监管规则,探索跨境直升机飞行与公益服务等通用航空业务。这标志着深圳低空经济“先行先试”探索的再升级,将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持续为全国低空经济发展积累新经验、探索新路径。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排头兵”“试验田”,深圳在低空经济发展中持续领航创新,如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成立首个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率先推出“低空+轨道”空铁联运项目,开发全球首个智能融合低空系统(SILAS),构建起法规、标准、技术、场景四维联动的综合生态。在政策、技术、场景、资本等多重因素驱动下,我国低空经济增长势头强劲。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份,我国低空经济规模突破5800亿元,2035年有望突破3.5万亿元。   不过,我国低空经济在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制度供给、人才储备等方面仍面临多重挑战。技术层面,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电池能量密度尚未达到商业化运营门槛要求;自主导航系统在极端环境下存在感知缺陷,多机协同效率低下;动力系统与机载设备对外依存度较高。基础设施方面,低空基础设施规划尚未与国土空间、城市建设等规划实现有机衔接;低空通信网络覆盖有限、卫星互联网接入不足。机制建设层面,适航认证周期长,审批层级多、程序繁杂;跨域飞行规则不完善;不同地区和部门在技术、环境、安全等方面标准不一。未来,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须深刻把握产业发展特征和规律,系统推进多个关键领域的改革。   机制创新层面,加快构建安全与发展并重的监管体系。借鉴深圳经验,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尽快落地,探索跨域飞行、公益服务等专项立法。推广分级分类管理,针对物流、文旅、救援等不同场景制定差异化安全标准,建立“飞行申报—动态监测—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管机制。深化空域管理改革,推进军地民数据互联互通,试点“低空高速通道”与动态空域分配技术,提高空域使用效率。   基础设施建设层面,构建集物理设施、数字底座、能源网络于一体的支撑体系。加密起降网络,将通用机场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商业综合体、医疗机构等配建标准化起降平台。完善数字底座,突破5G-A通感一体、北斗三号星基增强等关键技术,建设低空智联网,实现飞行器精准定位、实时避障与智能调度。前瞻布局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新型能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分布式充电网络,保障稳定续航能力。   技术攻关层面,实施“卡脖子”突围计划。设立国家级专项,聚焦电池、飞控、芯片等领域,加速国产化替代。鼓励产学研紧密联合,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构建成果共享创新生态。强化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交叉融合,突破轻量化复合材料、高可靠性飞控芯片、量子通信导航等前沿技术,构建自主可控的技术生态。   场景拓展层面,聚焦消费市场、产业融合、数据服务开拓低空经济新业态。探索推广“共享航班”模式,开发AR导航、沉浸式航线体验等新型消费产品,发放低空旅游消费券增强公众接受度。深化“低空+”应用,推动物流配送、农业植保、工业巡检、气象监测等新业态发展。挖掘低空遥感测绘、空域流量分析等数据价值,建立低空数据交易平台,探索飞行数据资产证券化。加强应用场景标准建设,提升产业协同水平。   人才储备层面,完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国际引才多层次体系。支持高校增设相关专业,开设飞行运营、工程维护、航空法务等交叉课程。推广校企“订单班”“冠名班”,共建实训基地。建立国际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吸引海外优秀工程师、研究人员来华发展。加强国际交流,推动高校、机构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联合培养与技术培训。(张林山 陈怀锦) 来源:经济日报
  • 全国已有433款大模型完成备案       记者从6月18日开幕的2025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上海)(MWC上海2025)上获悉,截至目前,中国已经有433款大模型完成备案,上线提供服务。相关部门、业内企业将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加快前沿技术攻关,促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作为移动通信行业的盛会,MWC一直被视为行业发展的风向标。今年大会期间,从“动动嘴就能点咖啡”的AI智能体,到可以中英文对话、边听边讲的人形机器人,再到可轻松调用行业大模型与定制化应用的AI云电脑,一系列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成果集中亮相。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王京涛在大会期间表示,中国企业研发的大模型近年来取得了许多新的创新突破,在开源、低成本、高效能等方面,对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了新范式。   中国移动董事长杨杰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以传感器、处理器、存储器、控制器等物理硬件为“躯体”,以计算智能、感知智能、认知智能、运动智能为“神经中枢”的硅基生命,即将迎来群体性涌现,催生个性化智能体服务、人机协作生产、分布式交易等智能经济新业态,加速产业链和价值链重塑,点燃经济增长新引擎。   事实上,5G、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带动效应正在不断释放。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发布的《中国移动经济发展2025》预测,到2030年,移动技术及数字化转型将为中国经济贡献2万亿美元,占GDP总量的8.3%。   对于下一步发展,王京涛表示,要凝聚创新发展的合作共识,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共同推动技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应用场景加快拓展。   不少企业也正加快探索。“无论未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方向和节奏如何变化,高效基础设施、高效算法以及应用落地依然是主旋律。”中兴通讯首席发展官崔丽称,企业将进一步以创新为引擎,全力打造“网络、算力、能源”三位一体的智能基座;围绕数据、算法和技术融合,多维进化提升智能效益。   中国铁塔董事长张志勇表示,中国铁塔致力于打造智能、绿色、安全的新型基础设施。采用AI等智能化手段,通过平台和算法加快推进设备设施的无人巡检、远程管理、智能运维,使210万个点多面广的站址资源“看得见、管得住、维护好”,并将这种能力应用到铁路巡线、交通管理、国土监测、电力等多种场景。(记者 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中国千比特超导量子计算测控系统完成交付       记者16日从安徽省量子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悉,服务于“祖冲之三号”量子计算机的核心设备、面向千比特规模设计的超导量子计算测控系统ez-Q Engine 2.0已于合肥等地正式交付使用,将为多家科研机构及产业单位提供累计5000多比特的测控服务,为我国后续研发更大规模可纠错超导量子计算机打下坚实基础。   测控系统是量子计算机的关键核心设备之一,可类比经典计算机的主板,主要负责对量子芯片上的量子比特进行操作,执行量子逻辑门操作和量子算法运算等工作。一台优秀的量子计算机,离不开高精度、高可靠的测控系统。   据了解,这款名为ez-Q Engine 2.0的超导量子计算测控系统由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研制。它的上一代产品ez-Q Engine 1.0已成功用于我国唯一实现超导量子计算优越性的“祖冲之二号”系列计算机。   安徽省量子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唐世彪介绍,相比上一代产品,新一代设备集成度提高了约10倍,核心元器件采用国产化设计,体积小、性能优,8台机箱就能完成千比特操控任务。它还通过技术攻关,实现了更低噪声、更强一致性,测控精度等指标得到提升。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量子计算负责人王哲辉表示,在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的指导下,目前团队正在研发适用于万比特规模且具备纠错功能的新型测控系统,面向量子计算优越性、量子纠错、实用量子计算等场景进行技术攻关,不断完善自主可控的量子计算产业生态。(记者 何曦悦) 来源:经济参考报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为直播带货立规明矩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近年来,直播电商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直播电商行业野蛮生长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也屡见不鲜。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落实落细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直播电商行业包括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对于部分平台企业担忧新规的出台是否会增加经营负担,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从具体操作层面,新规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了解,《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   相对于传统电商,由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加入,直播电商的参与主体更加复杂,交易链条更长,外溢风险增加,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办法》在落实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的同时,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办法》还将结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着眼于构建直播电商行业的一般性、基础性、普遍性监管制度,规范不同主体在从事直播电商经营活动时的基本法律责任和义务,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手段。在加强对交易行为监管的同时,探索对违法违规主体的流量监管,推动对自然人主播、数字人等的监管,推动建立直播营销人员培训、黑名单管理等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市场预期和行业现状,通过书面专题调研、实地调研、专题座谈、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收。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记者 李思雨) 来源:经济日报
  • 数字适老助残典型案例推荐工作启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残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数字适老助残产品和服务典型案例推荐工作。   通知列举了可申报的四个类别:   适老助残创新技术类别,聚焦人工智能大模型、虚拟现实及增强现实(VR/AR)、具身智能、5G通信等信息技术能力供给,面向多模态交互、辅助决策、信息保护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场景,推荐能够夯实数字技术适老化及信息无障碍产业发展基础、具备创新性和可推广复制性的技术解决方案。   适老助残互联网应用类别,聚焦老年人、残疾人高频生活场景,面向新闻资讯、社交通信、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交通出行、政务服务等领域,推荐能够显著降低老年人、残疾人上网门槛,具有经济效益和推广价值的适老化及无障碍互联网网站、手机APP和小程序等。   适老助残硬件产品类别,面向智能照护、智能监测、智能安全、智能陪伴、智能康复等领域,推荐能够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日常生活面临的迫切问题,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及信息无障碍产业升级的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硬件产品。   适老助残智能服务类别,聚焦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数字化服务,面向电信、养老、出行、旅游、金融等服务场景,推荐能够体现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理念,为老年人、残疾人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提供支持保障作用的智能服务实践。   申报主体可向注册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省级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按程序对外公布典型案例名单。(记者 晓镜) 来源: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