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学术头雁(第三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24〕42号)的要求,依据《辽宁省学术头雁遴选与资助管理办法》(辽科协办发〔2023〕23号)的有关规定,经逐级推荐和评审专家评审,有69人为拟定遴选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8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极速体育组联部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24-23221491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极速体育614室 电子信箱:lnkxzlb@163.com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