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于1978年经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是依法登记成立的辽宁省环境科技工作者工作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推动我省生态环境发展的重要力量。 主要任务是: (一)针对我国及我省的主要环境问题,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围绕业务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组织重大学术课题的探讨和考察,为重点科技攻关课题的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为环境发展战略、科技政策、宏观规划等方面提供决策和技术信息服务; (四)编辑出版环境科技书刊,传播先进的环境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 (五)组织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活动,促进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 (六)开拓环境科技市场,为促进环境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供咨询和服务; (七)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推动知识更新,开展技术培训,组织青少年科技活动; (八)反映环境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维护环境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荐人才,对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九)完成政府委托或转移给学会的其他工作任务。